9月14日上午,法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面总结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性常态化。学院党委书记薛静,党委副书记、院长彭江辉先后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党委副书记张陈武和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做交流发言。学院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成果,聚焦学院发展的重大任务,抓牢教研质量关,扎实提高学院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要求,学院各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以“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活动形式,全面总结党纪学习教育经验成效,要把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撰稿:法学院;一审:何铁勇;二审:张陈武;三审: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