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政法学院团学分会学生干部: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学生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特制定此学生会干部规章制度。
一、制度名称
政法学院团学分会规章制度
二、设定背景
院团学分会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制定本制度。
三、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透明量化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四、考察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进行监察,组织部总负责,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配合工作,心健部、校友联络部、社会实践部监督,组成干部考察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具体规章制度
1、 文件格式
部门开展活动时,应书写策划书、工作安排、总结书等。
文件书写按照办公室制作的文件模板。
文件上交至校里或院里、举办活动时不得出现重大失误。
2、 文件流程
所有部门做的文件或下重大决定应由干事上报副部长或部长再上报主席团。重要文件经老师审查方可发出。
3、 工作安排
有工作安排的人员应佩戴工作证,准时到场。若有事应自行找人代替并告知活动负责人,不予请假。
4、 工作总结
各个部门每学期应书写一学期工作总结,发至组织部进行汇总、整理、存档。
5、 会议
开会前五分钟组织部进行点到,点到时未到算迟到。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情况,应在通知发出日向主席团负责人说明事由请假。逾期无理由未到算缺勤。
6、 值班
日常办公室值班不应请假以及无故缺勤,若有事自行找人代替。
值班时不可大声喧哗,影响老师工作。
值班人员应履行查课职责。查课不要影响当堂老师上课。查出缺勤人数以及姓名并记录在查课表上(多人大课可询问该班学委,不去查)
7、 学习
认真学习,不旷课、不逃早晚自习、不迟到早退,做到成绩不挂科,争取优秀。
8、 态度
态度谦虚谨慎,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被人举报言辞、行为、态度不当。
不得抹黑或恶意传流言伤害政法学院或团学分会声誉。
9、 生活
所在寝室达到合格。无违禁电器、宠物。
10、活动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院级比赛。该制度自实施日起,以往旧制度自动废除
政法学院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