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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规定
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17:35      信息来源:      作者:
校研通〔201 7 24
 
关于 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自命题工作规定 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 各培养单位 ,请认真贯彻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
                                                                             201 7 4 7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规定
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命题工作是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关键一环。为使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中的命题工作只针对我校自行命题的考试科目,不涉及由国家统一命题与评卷的考试科目。
一、 原则
1.科学性原则。遵循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积极运用教育评价与教育考试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突出考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考查,着力提高考试有效性。
2.规范性原则。强化自命题工作管理, 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合理、操作严格,确保自命题工作质量。
3.安全性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保密措施和要求贯彻到自命题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将安全保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职能岗位,确保自命题工作安全。
二、组织工作
各院(所)应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成立命题小组。命题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位被指定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组组长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包括复试)。跨院(所)的同一科目的命题小组由有关院(所)协商组成。
三、具体要求
1.命题小组应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命题,不得随意更改考试科目名称。
2.考试范围确定。考试内容应结合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确定,以进入研究生学习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考查重点,突出考查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取得一致。为保证硕士生具有宽广、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初试一般要求按一级学科宽口径考核招收硕士生,各考试科目应涵盖三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专业基础课程。各招生学科、专业在命题前要召集命题小组成员一起讨论考试科目的命题尺度及范围,再由命题小组组长组织有关命题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命题。
3.试卷结构设计。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区分度,一般应使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成绩,试卷难度应保持基本稳定。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为了便于选拔优秀考生入学,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应区别专业和科目情况,占有适当比重。
4.试题表述。试卷中不得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的错误,题意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避免考生误解。试题应写明答题要求,按流水号顺序编排,每道题的分值应注明。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图表和资料须在试卷中提供。要求题卷分离,命题纸只作命题用,题与题之间不必留出答题空间,考试时将专门发给考生答题纸。
5.试卷审核。试卷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查。内容审核由科目命题组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形式审查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核对科目名称及代码,核对题号、题分和总分。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各科试题满分分值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满分均为150分。 如有些专业课确需考生使用计算器,命题教师应在试题册上写明“可使用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并在上交试卷时告知研究生工作处,否则一律视为不需计算器。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应注明考生是否可以携带作图工具以及具体要求。
6. 所有科目试题均命A、B两套,两套试题要求结构完全相同,难易程度相当,无重题。命题人员将试题及参考答案正确装入已标注好A、B字样的试题袋及参考答案袋中,试题上不做A卷、B卷标记。
7.命题工作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完成,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者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8.命题人员在完成命题后,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命题组长审定试题后密封并在封条上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以院(所)为单位统一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负责接收试题的专管员将密封好的试题袋按规定程序立即存进保密室的保密柜。
9.在硕士生入学考试时,要求有关考试科目的命题人员不外出,以便处理考试中因试题引起的偶发事件。
10.各院(所)在命题过程中,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对有关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命题人员的姓名要对外保密。如发现有泄密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对泄密者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
四、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规定则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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