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让金融服务触手可及,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当贷款审批、产品推荐和风险评估越来越多地交由算法完成,便利是否就意味着公平?围绕这一问题,法学院法律硕士(数智法务方向)暨湘源数智法务菁英班“南湖法韵”读书会开展本学年首次论文研读活动。与会师生共同阅读靳文辉教授发表于《中国法学》2023年第4期的《数字金融公平价值的实现路径研究》,从论文的论证逻辑出发,结合现实案例展开讨论。
从论文出发,追问技术背后的公平
主讲人、202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青青以“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为题分享阅读所得。她首先梳理了论文“提出问题—解释机理—确立原理—提出路径”的论证结构:数字技术突破传统金融对物理网点的依赖,扩大服务覆盖、降低交易成本,却也可能因算法歧视、数字鸿沟和信息茧房形成新的金融排斥。针对这些问题,论文分别从消费者数字能力、经营者企业社会责任和数字正义三个维度寻找规范依据,提出能力助推、机构内控及金融服务易得性保障等实现路径。
在论文分析之外,王青青将目光转向具体场景。Apple Card信用额度争议引出了算法决定的解释与复核问题;王某诉工商银行北京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则提示,电子风险揭示书上的签字,不等于消费者已经充分理解产品风险,金融机构仍须关注产品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是否适当匹配。她还以老年人使用智能金融服务的困难为例提出,同一个应用入口对不同能力的消费者未必意味着同等机会。
由此,她提出以“可进入、可理解、可选择、可救济”观察数字金融公平:消费者既要能够真实接触服务、理解产品与决定的理由,也要保有自主比较和选择的空间,并在数据或决定出错时获得有效纠正。围绕这一判断,她进一步提出在算法使用前检查数据与模型、作出决定时说明关键理由、发现错误后及时复核纠正的思路。
在不同意见中,把问题谈深
与谈环节,菁英班学习小组代表单镜儒从初学者视角分享了小组研读成果。她围绕数字技术的双面性,梳理算法歧视、数字鸿沟和信息茧房如何分别从技术评价、服务接入和信息获取环节影响公平,并归纳消费者、经营者、技术三个维度协同治理的思路。她也留下两个值得继续讨论的问题:消费者数字能力如何实现精准化、场景化补足?算法备案与测试验证怎样避免流于形式?
研究生王之翔对主讲人的“四项标准”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同这一框架有助于把论文中的宏观原则转化为较具体的判断,但认为四项标准未必是从进入到救济的单向递进关系。即使消费者尚不理解算法逻辑,也可能先通过申诉和复核纠正错误;反过来,畅通的救济渠道还会帮助消费者理解决定。他由此提出,进入、理解、选择与救济也许更适合被看作相互支撑的关系。同时,他追问公平标准如何在具体业务中确定、经营者义务由谁检查以及规则应如何设计,使讨论进一步延伸到制度落实层面。
研究生邓晓保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出发,谈到数字金融的普惠并不必然带来实质公平。算法中的既有偏见、不同群体的数字能力差异,以及精准推送造成的信息局限,都值得持续关注。在他看来,论文的启发还在于将消费者能力补足、经营者内控与技术正义放在同一治理框架中,使数字金融的发展不只着眼于创新速度,也关照服务能否真正惠及不同群体。
以阅读为起点,继续走向问题
点评环节,段辉艳老师肯定了主讲汇报的问题意识和针对性。她指出,汇报不仅梳理了论文观点,也展示了一种值得借鉴的论文阅读方式:从案例中的具体问题出发,回到论文寻找对应的解释,再形成自己的判断。现场的不同意见也让讨论没有停留在对论文结论的复述,而是进一步追问:四项标准之间是什么关系,制度设想又该怎样落到具体业务中?
读书会最后,指导老师、法学院副院长谭正航作总结。他结合数字金融的发展与时代变化,勉励同学们珍惜当下的学习机会,多读书、勤思考,在阅读中认识新问题、拓宽学术视野。作为本学年“南湖法韵”读书会的首次活动,这场讨论从一篇论文出发,经由案例、质疑与回应,逐渐走向更具体的研究问题。
从“有服务”到“用得上服务”,从“系统给出结果”到“消费者能够理解并提出异议”,数字金融公平的讨论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继续追问。本次读书会的意义,也正在于让不同的阅读经验和判断在交流中相遇,让论文中的概念逐步成为可以讨论的现实问题。(撰稿:王青青;初审:余柳香;复审:谭正航;终审: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