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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举办2019级法律硕士第三次读书会
日期: 2019年11月27日 13:59      信息来源:      作者:

围炉夜话,坐而论道。11月26日晚,政法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第三次读书交流会在8号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读书交流会选取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个人的自由吗?”这一问题为切入点,讨论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表达的自由主义思想。读书会由院长助理孟磊博士主持,公法教研室主任梁晨博士担任指导教师,院长助理尹晓闻博士担任点评嘉宾,2019级法律硕士姚泽鑫、史裕隆、李香玲和莫娇红四位同学为主讲人。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参加了读书会。

读书会在主持人孟磊博士的致辞中拉开帷幕,梁晨博士在导言中指出本次读书会的问题意识是思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否是个人自由,能否施加社会调控手段进行限制”。姚泽鑫同学就《论自由》一书的内容进行了总结概括,阐明了密尔所言的社会自由、多数人问题、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以及个性自由的的概念;史裕隆同学以一个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阐述了密尔在《论自由》表达的“伤害原则”——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他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是自我防卫,并且论证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并不完全属于个人自由范畴;李香玲同学在前两位同学的基础上,讲述了对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进行社会干预的必要性,并从劝说、宣传、教育等角度介绍温和干预措施的适用;莫娇红同学从法律家长主义的思想角度出发,谈到强制干预措施的适用问题,并指出,法律应当优先适用温和干预措施,在强制干预方面也应该优先考虑间接强制,只有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才能对个体行为自由予以直接强制干预。

本次读书会最大的特色在于“交流”,主持人一改往常的“报告—点评”程序,邀请了现场学生对报告人进行发问,并由报告人回应。不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积极参与了互动交流环节,三位老师也参与其中,现场唇枪舌剑、气氛热烈,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嘉宾点评阶段,尹晓闻博士总结了密尔在《论自由》中的重要观点,并且谈到学术交流不存在唯一标准答案,问题的角度不同会产生不同种看法。梁晨博士肯定了本次交流会的成功,又结合自己的学术生涯谈到他所主张的在公共健康领域应当允许对个人自由予以必要的社会性规制的观点。

孟磊博士总结了本次交流会,对本次学生们积极参与“自由”讨论给出了高度评价,并鼓励同学们继续以高度的热情参与今后的读书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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