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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

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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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15:40      信息来源:      作者: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维护研究生教学正常秩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至第12周。

二、教学检查的方式与内容

1.检查方式

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课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课程数,在不告知任课教师的前提下进行随堂听课检查,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情况记录》(见附件1)。

2.教学检查的内容

课程教学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开课状况、教学质量、教风学风等进行监督指导。包括: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授课效果;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换人上课等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讲义等;检查任课教师推荐学生使用的教材情况;检查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存在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情况。

三、教学检查组织安排

1.教学检查由各培养单位的教育教学督导组组织实施完成,制定检查方案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计划》(见附件2)。

2.督导组须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评价,必要时可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研究生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学生和老师关于教学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评价意见反馈各任课老师。

3.此次教学中期检查的结果将作为课堂教学优质奖的评选依据之一。

4.各培养单位汇总评价意见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检查方案以及三个附件材料一起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闫振财,联系电话8809770(V网668669)

附件:

1.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情况记录

2.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听课计划

3.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6日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电话:0730-864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