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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研究生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
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13:59      信息来源:      作者:骆孝红

近日,为强化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提升我院法律硕士分析和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我院师生举办了典型案例研讨会。为增加研讨的代入感和实战性,研讨会采取了模拟辩论的形式,并邀请了学院彭江辉老师、杨河老师、张咏涛老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陈思思检察官,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李振湘律师担任评委。本次研讨的案例为一起“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常见罪名典型案件,参与研讨的法律硕士共八人,其中文思琪、李故瑶、郑意、林吉银代表正方,指控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李臻、骆孝红、林洋、张丹丹代表反方,辩护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张咏涛老师介绍了具体案情,之后正反两方同学,分别从控方和辩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发言,展示本方的观点。双方同学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罪过心理、不真正不作为犯、先行行为增加现实危险后的阻止义务、异常因素对因果关系的阻断等方面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并结合司法解释和“两高”指导性案例,强化本方的观点和理由。

学生讨论完后,陈思思检察官、李振湘律师和杨河老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观点论证进行了点评。老师们从不同的角度指出,通过模拟辩论赛这种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接近司法实务的实战状态,能够充分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快速的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案件的逻辑思路和知识积累。但是,在本次研讨中,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方面都不够清晰,阐释己方观点时对案情的描述和法律术语的使用,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但是,双方对法律适用的把握比较准确,也已经初步具备了解决实践案例的逻辑框架,通过辩论思路也更加清晰明了。

最后,彭江辉副院长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彭院长指出,典型案例分析需要同学们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也需要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在复杂的案情事实中抓住关键,纲举目张,从而判断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真正的伸张公平正义。而这些能力不仅需要老师的悉心教导,更需要学生主动思考和实践锻炼。本次研讨会的效果很好,充分展示了同学们的法律逻辑思维和知识积累,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典型问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真理越辩越明,能力越练越强,今后学院将为我院法律硕士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提升我院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强化我院法律硕士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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