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我院“法律硕士点建设与导师培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在素质拓展室举行,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教授应邀作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由院长陈建军主持。
欧爱民教授在专题讲座中,分析了法本全日制法硕、非法本全日制法硕、法本非全日制法硕和非法本非全日制法硕四大类型的不同培养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建议把法本全日制法硕作为我院培养的重点类型。欧爱民教授特别强调要把规章制度建设贯穿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从调剂、复试、招生指标分配,到课堂学习、调研实践,再到论文的开题、指导、检测、送审、答辩,均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他认为,论文质量管理应是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研究生培养不可逾越的底线,一定要抓好。在谈到法律硕士培养特色时,欧爱民教授指出,要注意法律硕士与法学学术硕士的区别,把握和厘清法本法硕与非法本法硕在课程设置上的区别,更加侧重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训练;要与实务部门开展深入合作,推出特色化的实践性课程。此外,还要突出学校特色与学生特色,积累学生活动材料,培育教学成果。
最后,欧爱民教授与大家分享了他对如何当好研究生导师的心得。他认为,导师应该把足够多的时间与精力倾注到学生培养上来,与学生建立紧密的联系,全方位指导学生成长。
全院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并就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交流机制以及如何发挥校外导师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把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能力培养和提升作为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导师能力培养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方面,通过走出去,学习兄弟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制度文件建设,加强硕士点评估体系和标准的学习,积极开展导师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正如陈建军院长所说,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是我院一项重点建设工程,今后,还会举办多次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切实推进导师队伍建设。
(图/文:吴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