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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实务的影响暨工程法交叉学科高峰论坛在我校召开
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14:50      信息来源:      作者:谢洁玲 胡涛 钟紫微 谢雨熹 肖璐

12月12日上午,《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实务的影响暨工程法交叉学科高峰论坛在我校举行


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小中出席


长卢先明致


与专家合影


 校园网讯 12月12日上午,由政法学院和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实务的影响暨工程法交叉学科高峰论坛”在我校8号教学楼政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小中,校长卢先明,市住建局局长周金龙,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东,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树理,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孙剑,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王新生等知名学者、专家出席本次论坛。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光辉、三级高级法官何石朝、四级高级法官陈军等司法机关领导,业界相关公司、律所代表,政法学院负责人、部分硕士生导师和所有工程法务方向研究生参加了交流。

卢先明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学校近年的发展情况,并就我校政法学院在工程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领域取得的一系列成果作了情况介绍。卢先明提出,论坛围绕《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实务的影响暨工程法交叉学科建设主题,交流新动态、分享新成果、明确新思路、探讨新方法,将为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智识支持。他表示,我校会以此为契机,与各高等院校和实务部门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我校政治与法学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论坛上,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王小中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这次论坛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工程法学总结新经验,其研究成果对规范工程建设行为、防范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风险以及推进岳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都将发挥应有的效用。

在主题发言与讨论环节,我校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建军教授就工程法学与交叉学科建设问题率先做专题报告,他从工程法学的由来、概念、学科属性、知识体系以及国内外交叉学科的建设概况、工程法学交叉学科建设的历程等方面给与会代表描绘了工程法学建设发展的图景。东南大学叶树理教授表示,企业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风险控制的学习,并从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效力及风险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相关政策解读。杭州师范大学王建东教授就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新规定、情势变更原则、违约方的解除权、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施工合同的解除等民法典时代施工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进行了解读。南京工业大学孙剑教授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等法律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田光辉副院长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司法鉴定等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戴勇坚主任对《民法典·合同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就《民法典·合同篇》与建设施工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衔接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闭幕上,政法学院副院长彭江辉致闭幕词。他表示,本次论坛主题立意高,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顺应国家发展规划;嘉宾层次高,实现了国内工程法学界大咖和工程法律实务界两个层面的高端聚首;专家水平高,本次论坛的主题报告深入探讨了学术前沿问题。论坛上,我校政法学院和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实习基地签约仪式。

(责编/田夏    初审/司念伟    终审/王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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