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南湖法治论坛”管理方案
第一条 南湖法治论坛是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专门设置的进行法学理论探索和司法实践经验交流的学术论坛,为规范该论坛的运作,充分发挥其学术交流和学术引导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南湖法治论坛学术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有利于深化科学理论学习研究宣传,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进步,有利于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第三条 南湖法治论坛设法学理论论坛、司法实务论坛等类别。
法学理论论坛分校内专家论坛与校外专家论坛。校内专家论坛由法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位的讲师主讲,每月1次,连续进行。校外专家论坛邀请国内外高校知名专家开展讲座。不定期进行,每年一般不少于5人次。司法实务论坛围绕审判、检察、政府法制、司法行政等实务展开。
第五条:南湖法治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严格按学校规定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第六条 南湖法治论坛每次活动须冠以“南湖法治论坛”及其分论坛名称,并按序号排序,依次进行。 如“南湖法治论坛第**期(2022年司法实务第1期)”
第七条每次论坛活动均应提前公告。论坛7天前在法学院网页公告,论坛前3天前在法学院办公大楼张贴海报,公告内容包括:论坛名称,论坛次数,论坛题目,主讲教师(含简介),时间地点,内容概要等。
第八条参与论坛的法学院学生按规定签到。根据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九条 南湖法治论坛主讲专家、评议人、主持人均发放一定的报酬。具体标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每场学术报告结束后,分管副院长应安排人员及时收集讲稿或根据视听资料整理文字报告讲稿,撰写新闻报道,论坛结束后2两天在法学院网页新闻报道,并视影响力大小向学校校园网推送。
第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予以颁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法学院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