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戴勇坚主任和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潘传平主任正式与我校签约,成为我院正式一员。两位律所主任均为一级律师,具有博士学习经历,他们的加盟不仅标志着我院校地合作迈上新台阶,而且为我院培养应用型本科法律人才和法律硕士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条件。正值周二教研室活动时间,政法学院公法教研室和私法教研室联合邀请戴勇坚主任参加教研室活动,重点讲解工程法律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我院工程法教学和科研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戴主任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给律师业务和工程法学教育带来了春天,工程法学未来会有很大市场。作为研究工程法的高校教师,要与工程领域的专家做朋友,要通过进修等途径掌握行业知识,要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共54条,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开门办学。他还分享了他在湘潭大学法学院等兄弟院系担任兼职教师时的教学经验,提出要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老师产生共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研讨活动后,戴勇坚主任与参会人员还进行了热烈的深度交流。(文:孟磊、赵庆\图:赵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