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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线下一流课程“刑事法律实务”,法学教授与公检法律“双师”同台再出发
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10:40      信息来源:      作者: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犹如“学以致用”重在“用”,只有“用”好一门知识,才能真正地掌握它。为了更好地使同学们掌握所学所悟,锻炼法学思维,练就实务本领,本学期政法学院第三次开启了“双师同堂,引领学生,对簿公堂”的36学时“刑事法律实务”实训课程。本课程于2019年获评省级线下一流课程。

本课程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以2018年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准绳,同学们在学术导师和实务导师的指导下,围绕刑事实体与程序展开学习、实践。为了全程实战化模拟刑事案件的办理,学院从实务部门复制了已经结案的真实案件材料,同学们首先在尹晓闻老师的引导下,对真实案件材料进行案件性质的分析。

第一阶段为模拟该案件的侦查阶段,共12学时。同学们在张咏涛老师和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谈科警官的引导下,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侦查人员,在模拟的犯罪现场、看守所和学院证据分析室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该案有关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重或罪轻的证据,撰写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并移送审查起诉;另一部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模拟同该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意见,同时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作好准备。

第二阶段为模拟该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共12学时。同学们在杨河老师和市检察院阳浩检察官的引导下,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检察官,审阅该案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重点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并列出证据清单;另一部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同该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公安机关收集而未提交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依法向证人、被害人搜集证据,撰写辩护意见书。

第三阶段为模拟该案件的审判阶段,共12学时。同学们分为两个课堂,分别在陈建军老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勇三级高级法官和彭江辉老师、曾经的高级法官现在的湖南人和(岳阳)律师事务所李立宏律师的引导下进行实战化庭审,这是“刑事法律实务”课程的重头戏。以2018级法学二班为例,同学们被分成五组在共三周的时间内完成演练,在法庭上分别扮演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角色,严格按庭审程序进行法庭博弈,老师则在每组演练完成后从刑事实体和程序上根据同学们在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点评,并通过提问的方式加深同学们对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本门课程在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法律实务能力的同时,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思想。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对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理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各个阶段邀请的实务导师的指导更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老师们在课堂上的字字叮嘱、多方教诲,特别是对保障人权、程序正当、实体合理的告诫,使同学们坚定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信念,同时被导师们严谨的教学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所感染,深刻体会到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撰稿:杨子成;终审: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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