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男,1962年6月出生,湖南岳阳人,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社科基金评委,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委,岳阳市法学会副会长,岳阳市智库咨询专家,湖南理工学院原政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省级一流专业法学专业原负责人,省级一流课程《刑事法律实务》原负责人,法律硕士点原负责人,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一、二届法律顾问,岳阳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1979年至1983年在湘潭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1996年至1999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学习。1983年至2000年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调入湖南理工学院原政法学院工作。先后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9项。出版《刑事诉讼价值论》《企业法律实务》《工程法学》等专著、教材11部。在《法学研究》《当代法学》《河北法学》等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7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曾获中国法学会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湖南省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优秀奖、湖南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岳阳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