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传平,男,1967年2月7日出生,湖南华容人,民盟盟员。法律硕士,工商管理博士,国家一级律师,香港注册律师,刑法及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刑案件咨询专家,湖南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湖南省涉案企业合规评估专家,知识产权鉴定人,国际仲裁员,高级心理咨询师,湖南省人大代表,长沙市政协委员。社会经历颇多:担任湖南理工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海外联谊会首席法律顾问,长沙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周启邦律师事务所注册海外律师兼内地联营所管委会主席,澳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会长,国际和平促进会主席等职务;也曾获得殊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咨询优秀专家”,“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第四届创业中国十大杰出律师”,“湖南省直十佳刑事辩护律师”,“湖南省公益之星”等荣誉;个人理论功底深厚:主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等修订工作以及《中国(广东)自贸区营商环境报告》、《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多元纠纷机制研究》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出版《劳动合同法实用读本》、《刑事诉讼法学》、《公路法学》、《刑法总则适用疏议》、《刑事理论与企业破产的交叉问题研究》、《裁判文书说理》等著作,在《中国法学》、《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人民日报》《民盟法治论坛》以及《粤港澳法律服务论坛》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刑事法律论文二十余篇,其中四篇论文获得国家级奖励;个人实务经验丰富:主持完成港珠澳大桥项目、中国纸业集团重组项目、珠海市情侣路国际融资项目、为香港中环第三期填海工程项目、弘坤企业城建公司柬埔寨海军军港码头项目、K88军事科技园、柬埔寨铁路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理了张子强、叶成坚等港澳黑社会团伙案、国内最大毒品犯罪案、东方资产公司债务重组案、三一重工投资总监特大合同诈骗案、上海市卫计委黄某平副主任贪污受贿案、英国葛兰素史克行贿案、美国普莱克斯投资纠纷案、日本天草公司劳资纠纷案等海内外重案要案。同时热爱公益事业:捐资创建了民盟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珠海中立法律服务社、岳阳市人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广东横琴自贸区人和法律服务互助中心,还出资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设立了助学助教基金。本人创办的律师事务所也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南、香港、澳门、柬埔寨等地设立了分所、联营所,还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也一直在为学院老师和学生提供长久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