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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南湖法学沙龙探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法律规制”
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13:04      信息来源:      作者:

法学院举办南湖法学沙龙探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法律规制”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授权运营已成为推动数据共享和流通的重要路径。2024年9月24日晚,由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主办的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法律规制”为主题的南湖法学沙龙在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举办,参会人员共同就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热点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学术沙龙由法学院院长彭江辉教授主持,莅临本次学术沙龙的专家有岳阳市数据局副局长唐震、岳阳市数据局数字经济和基础设施科科长谭昕、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科技信息化科副科长汪柳青、岳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周超、岳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项目部主任李建辉、湖南数据宝副总经理聂彪以及法学院部分教师。全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学生参加此次学术沙龙。

首先,彭江辉院长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并且对他们表示感谢。彭江辉院长表示,进入数字时代,数据要素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生产要素,如何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挖掘数据价值成为数字中国战略的核心议题。在此背景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为建设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红利的关键路径。

在分享环节,谭昕科长分别从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背景、主要难点以及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路径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他指出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又一生产要素,且是时下大热的人工智能产业的“燃料”。各级政府、事业单位、企业都掌握着大量的公共数据,如何整合这些数据,使其产生社会生产价值,进行增值开发利用,最终形成数据资产,已经成为各级数据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

汪柳青副科长则根据自身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经验,讨论了公共数据的财产属性、权利归属与授权运营的挑战相关问题。他表示,数据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权利,呈现出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完全不同的特点。同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担忧以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反垄断隐忧是我们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李建辉主任表示,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源于国内智慧政府构建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然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中涌现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授权对象和被授权主体的界定模糊、责任承担机制缺失等。他指出,数据作为新兴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与基础。基于知识产权视野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规制研究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湖南数据宝副总经理聂彪为同学们带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及数据产品分享,首先对数据宝进行简要介绍,数据宝是国有数据资产增值运营服务商,通过主体合规、授权合规、源头合规、流通合规、运营合规这五大方面来实现数据增值。在法律层面,针对市场需求来对数据进行合法授权,从而进行数据产品加工,最后进入场景运营。

法学院张舒琳博士就公共数据概念的迷思与厘清为大家作了分享,首先强调法律概念的重要性,说明公共数据概念的范围从政策层面到中央立法层面再到地方立法层面是逐渐拓展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和困境。还必须注意从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过程、公众对特定数据的使用形成依赖关系、数据生成过程中得到公共资源的特别支持以及数据持有者的意思表示四个方面来进行概念的考量。

法学院陈祥玲博士为大家展示了有关公共数据开放主体类型研究的思考,她指出,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上海市数据条例》之后,浙江在2022年1月颁布了《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公共数据日益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经济发展的试验田和关键项。她提出伴随着数据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开放政府”的关注逐渐从“政府信息公开”上升到了“政府数据开放”。从政策法规的表述来看,关注点正在从“政务数据”向“公开数据”迈进。

在评议环节,唐震副局长表示,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不仅是促进数据共享与开放的关键手段,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一套全国统一、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数据资源确权授权运营规范,这将有助于清晰界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以及个人数据之间的边界,并确保各类数据主体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为了保证数据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第三方条件认定机制,为数据市场的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周超会长则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性,呼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公共数据资源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得到充分利用,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他指出,在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确权授权运营规范时,不仅需要明确各类数据的权利归属,还应当充分考虑到数据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问题。

法学院朱光胜博士则提出,构建一个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对于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和社会服务水平至关重要。他建议,在平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那些能够直接促进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数据资源,并对这些领域内的应用实施有条件无偿使用的政策,以降低社会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该议题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

会议最后,彭江辉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详细概括各位嘉宾对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惑与法律规制的理论和观点,并从学术的角度提出涉及数据资产的十大法律问题,并对公共数据领域进行展望分析。

本次学术沙龙的成功举办,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困境与法律规制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建议。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有望在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撰稿:刘星雨、邓佩怡初审周薇复审:彭江辉;终审: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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