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美国法系列讲座”第三场“The evolution of American environmental law”准时开讲,主讲人政法学院外聘教授邓肯.J.麦坎贝尔博士。本次讲座由院长助理孟磊博士主持,曹乔华老师到场指导,全体201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法学本科生参加。
本次讲座主题为美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讲座伊始,邓肯博士通过介绍工业化国家面临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挑战即空气、水、工业废料相关的污染问题等相关背景,进而引出了美国环境法的制定由来及其发展历史。邓肯博士指出,美国环境救济经历了几个阶段,首先是个人通过自己的力量起诉污染方,但往往不能达到根除污染的目的;进而这种缺陷推动了政府的立法工作,开始采用法律手段以及强制力来规范工业污染。随后,邓肯博士进一步详细划分美国环境法发展的主要时期:私人救济时期(1776年-1963年)、政府规例期(1963年至今)以及污染输出期(现在),并且指出了美国环境法的发展方向将会是基于市场的污染控制。最后,邓肯博士向同学们介绍了与环境法相关的职业,并从公共利益、个人时间表和观点、当下环境法的热点三个方面阐述了环境法相关职业的重要性。孟磊博士在翻译过程中还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及时的补充,以便同学们更充分地理解邓肯博士的观点。进入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向邓肯博士表达了自身的困惑之处,邓肯博士都十分热情地给予了解答。
此次美国法讲座中,邓肯博士从美国环境法的发展讲到从事环境法方面工作的益处,给同学们搭建了环境法学习的框架。美国法系列讲座为同学们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法学习平台,使同学们增加了美国法律知识,拓宽了法律学习视野。(撰稿;肖瑞、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