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我院开庭
3月13号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我院数字法庭开庭审理岳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杜某、岳阳市岳阳楼区某娱乐会所巴陵中路店的租赁合同纠纷案。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过程。
审判长在核实完双方相关证件和公函后,正式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方律师提出确认双方解约时间、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144万并交还场地、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03万三项诉讼请求并陈述相关理由出示证据。被告方律师以没有收到公司破产通知、解约合同通知程序不合法、岳阳市中院下达协助执行破产通知书并扣留杜某支付的租金进行反驳,并对证明目的、证据真实性提出了异议。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就原告是否与被告就租赁合同续约或解约进行沟通、通知书的发送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做了债务明细等情况向原告律师进行了提问,原告律师均一一作了答复。经过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后,审判长对双方出示的证据和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说明有争议的证据将会再次核实。最后,进入原被告双方最后陈述环节,原告律师坚持诉讼请求,被告律师要求驳回请求,最终,双方同意庭下进行调解,本次开庭审理环节结束。据悉,本案是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僵尸企业”政策出台后所审理的第一例案件。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对该案的程序和实体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多年来,政法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推行实践性课程体系建设,聚力法治人才培养,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学生记者: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