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2018年5月13日,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私法教研室主任孟磊应邀做客岳阳广播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栏目,与岳阳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荣一起共同解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讲解监察知识。
在此次节目访谈中,孟磊博士对《监察法》的性质、意义,《监察法》监察的对象范围,监察委和纪委的不同之处,以及对监察委自身的监督制约等问题都一一给予了详尽的分析与解读,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回答了主持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表现出深厚的专业根底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