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到10日,我院徐祖林副教授、喻永红副教授、孟磊博士、杨忠明副教授、左平良教授等五位法学专家先后依次以“侵权责任法”、“家事法”、“十八大以来党的依法治国思想”、“公司法”、“破产法”等主题为参加君山区人民法院入额法官首期法学(民商事)理论培训班培训的法官们作学术讲座。
徐祖林副教授通过讲解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用工责任、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内容阐明了侵权责任法立法的背景、要求及重要意义。喻永红副教授则着重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婚姻法第32条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及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孟磊博士在介绍党的依法治国历程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述了我国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并从如何努力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思路。杨忠明副教授从公司法的立法、三次修法和四次司法解释入手,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中涉及到的可撤销决议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时效、股东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债权人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以及抽逃出资等问题结合个人的实践经验进行了解读。左平良教授针对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立法目的,管理人的选任、法律地位、职责、报酬、义务与责任等具体规定,以及现行制度的若干不足及其完善与参训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培训与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已进行过半,参训人员对本次活动评价很高,认为本次培训与交流活动的主讲专家水平高,理论功底扎实,讲授精彩,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帮助。(文/谭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