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
学习贯彻《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
教学指导意见》精神
2016年3月29日下午,政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教高厅[2015]3号)精神。会议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左平良教授主持。政法学院院长陈建军教授、党总支书记赖换初教授和全体法学专业教师参加了学习。
会议由陈建军院长全文传达学习《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会议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具体讨论了如何以该《意见》为指导,在《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等课程内容中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问题。会议还要求按照《意见》的要求,严格教材选用,充实教材内容,加强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供稿 喻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