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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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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19:19      信息来源:      作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而解决好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我校“三个为本”办学理念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充分展示学校“爱心育人”的办学特色。为切实做好我院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来自重灾区、零就业家庭,纯农户家庭的毕业生,就业期望过高毕业生及少数民族毕业生构成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等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就业专干专项负责和教师“一对一”就业帮扶相结合的就业工作机制,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和就业帮扶工作台帐 信息库和台帐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专业、学号、就业困难表现(身体、心理、适应性、求职技巧、经费等)、帮扶责任人、目前就业状况等要素,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制订的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分类标准代码,将相关信息录取“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办公室信息系统”。

2、加强就业指导 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他们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3、实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帮扶 动员全院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行教师与毕业生结对子形式的“一对一”的就业帮扶措施。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帮助毕业生成功实现就业。

4、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飞信群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5、主动做好就业岗位推荐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6、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帮扶措施 积极引导、帮助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西部计划、特岗计划、服务外包等基层项目的招聘,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7、分类援助 根据困难毕业生本人意愿,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和培训工种,以实现就业为目标,切实增强普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更加灵活的培训方式,集中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8、扶持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 采取资金帮扶、贷款贴息、项目推介等多种扶持方式,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完善鼓励通过自主创业、非全日制就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

三、工作量奖、补办法

1、毕业生就业专干每年补助500元(限1人)。

2、参与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教师工作负责,能及时准确掌握本人负责的毕业生就业情况的(以就业专干统计数据为准),学院按被帮扶毕业生人数给予电话费和工作量补助,补助标准为100元/生。

3、我院教师在毕业生就业帮扶方面工作积极,为毕业生成功就业提供了有效帮助的(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所在用人单位开具的录用证明为准),经就业专干确认后,学院按被帮扶毕业生人数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元/生。

4、我院教师积极联系岳阳市以外的用人单位来我校参加湘北地区高校年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除按学校奖励标准奖励成功邀请用人单位的教师外,学院另行补助100元/家。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电话:0730-8640001

邮箱:dzb@hnist.edu.cn